1762 令人失望-《大艺术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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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米一怀恩豪斯之所以能赢,是因为她的专辑是赢得各个提名之中销量做小前二的歌手,美国因素的浓厚则是她获奖的第二个原因,除此之外,我找不出她比菲斯特、坎耶一维斯特、喷火战机乐队更加出色的原因。当然,她没有贾斯汀一汀布莱克、碧昂斯和蕾哈娜的流行气息那么浓厚,则勉强算是一个值得称赞的焦点。
赫比一汉考的获奖则更像是一群出色制作人的胜利,诺拉一琼斯、蒂娜特纳、莱昂纳德一科恩的携手,再加上爵士音乐家的老而弥坚,才让赫比一汉考拿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座留声机。
每一年,我都期盼着格莱美上能够看到一些黑马,但自从埃文一贝尔和诺拉一琼斯之后,我已经很久没有惊喜的感觉了。这几年来,我觉得格莱美的夜晚就好像是美国人一年到头最中规中矩的时候,没有一点儿叛逆,根本就没有冷门。一直到今天我才明白,原来这只是一场唱片工业颁发的商业评定资格证,告诉那些获奖人:你们很优秀,因为你们为美国唱片工业完成了出色的创收工作。
除此之外,再无其他意义。”
“滚石”对格莱美的评语不可谓不重,甚至可以说是严厉的。
其实如果仔细观察就可以格莱美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,就一直在被诟病过于商业化,即使在埃文一贝尔大获全胜的那几届也是如此,不过唯一不同的是,埃文一贝尔的专辑“音乐至上”这才使得格莱美的商业气息稍微没有那么令人讨厌而已。但真正考虑一番就可以看出,埃文一贝尔拿奖,其实也是商业上的一种胜利,因为埃文一贝尔的专辑往往都能够取得惊人的销量成绩。
那么,从这里又看出什么了呢?商业,从来都不是可耻的一件事,因为大家都知道,格莱美要举办下去,没有广告赞助是不可能的事。但向商业妥协、向观众示好,并不代表音乐本身的流逝。还是那句话“没有音乐只有流行……”这是绝对不行的。
格莱美一直努力在寻找艺术和商业之间的平衡点,这同时也是每一个颁奖典礼必须探索的重点。但目前看来,格莱美的天平上商业成分实在太多了,也许,经过这样一个糟糕的五十岁生日,格莱美是应该痛定思痛了。因为,如果再不反省,即使有了商业依旧流逝观众,那么,格莱美还能坚持多久,就是一个不久之后浮现在视线之内的问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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